
【MSC遊輪】高第建築、梵蒂岡、西地中海10日
- 世界遺產高第建築.探索建築藝術殿堂
- MSC悠遊西地中海三大港灣
商品說明
行程標記
參考行程

- 早餐:機上
- 午餐:機上
- 晚餐:西式餐
- 早餐:飯店享用
- 午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晚餐:豪華遊輪享用
【下車參觀】米拉之家(外觀)、 巴特婁之家(外觀)、加泰隆尼亞廣場
【入內參觀含門票】✔ 聖家堂

- 早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午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晚餐:豪華遊輪享用
※馬賽是法國最古老城市,也是普羅旺斯的重要門戶。

- 早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午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晚餐:豪華遊輪享用
今日步行遊覽老城區
✔ 熱那亞古港
✔ 費拉里廣場
✔ 聖羅倫佐主教堂
✔ 加里波第街
✔ 哥倫布故居(外觀)

- 早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午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晚餐:豪華遊輪享用

- 早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午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晚餐:豪華遊輪享用
※墨西拿是西西里島東北部的重要港口,也是往返義大利本土的重要門戶。

- 早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午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晚餐:豪華遊輪享用
【瓦萊塔(Valletta)】是馬爾他的首都,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世界遺產。
【上巴拉卡花園 (Upper Barrakka Gardens)】下船後沿著碼頭走約 5 分鐘,會看到 巴拉卡升降梯 (Barrakka Lift)。搭乘電梯即可直接從海平面升至瓦萊塔古城最高點。可以俯瞰「大港」(Grand Harbour)與對岸「三姐妹城」的絕美海景。每天中午 12 點和下午 4 點有禮炮鳴放儀式。
【瓦萊塔古城主街 (Republic Street)】:從花園走出來即進入市中心,街道兩旁全是精品店、餐廳與古老宮殿。

- 早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午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晚餐:豪華遊輪享用

- 早餐:豪華遊輪享用
- 午餐:機上
- 晚餐:機上

- 早餐:機上
- 午餐:機上
- 晚餐:X
費用說明
- 訂金:$50,000
- 含500萬旅行業責任保險及20萬意外醫療險(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,依法限制最高新台幣250萬旅行業責任險)。
- 機場稅、燃油費
- 司機領隊小費每天12歐元
- 船上服務費:每人每晚12歐元(依船公司公告為準)
- 護照、個人消費及其他未列明費用
- 免簽證
預訂須知
•遊輪艙房皆須佔床,不提供不佔床嬰兒或兒童優惠。
•以出發日計算,滿6個月(含)以上的嬰兒才可登船。
•依遊輪公司規定:旅客於啟航日懷孕已達24週(含)以上者,不得登船。
•因受限於國際遊輪船位預訂時付款條件、取消、變更及退款等規定極為嚴格,就觀光局所規定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中,有關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之相關規定而言,遊輪商品不適用該規定。故甲、乙雙方同意放棄與解除定型化契約相關條文之規定,並另外簽立此特別協議書,以作為本旅遊契約之一部分,雙方完全同意遵照以下各項公告:
【遊輪行程之異動】
•遊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力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,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,對登船時間、抵港/離港時間及停靠港口,做出必要的變更。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,遊輪公司及乙方不負任何退款或賠償責任。
【遊輪行程之預訂及付款】
•遊輪行程之訂位經確認後,甲方即應繳納每人訂金新台幣50,000元予乙方。
•遊輪行程出發前91天,甲方應繳付全額費用予乙方,以保留已確認之艙位。
•乙方未於以上規定期間收到甲方繳付之訂金或尾款,得將其預訂艙位轉售。
【遊輪行程之訂位變更、取消及罰則】
•甲方繳付訂金予乙方確認其訂位後,若欲取消其遊輪行程,依以下規定收取消費用:
•甲方付訂後於出發前91天以上取消者,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訂金50,000元為取消費用。
•甲方於出發前90~61天之間取消者,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訂金50,000元或全額團費之20% (取其高者) 為取消費用。如乙方可證明實際損失超過上述取消費用時,則按實際損失收取消費用。
•甲方於出發前60~31天之間取消者,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訂金50,000元或全額團費之50% (取其高者) 為取消費用。如乙方可證明實際損失超過上述取消費用時,則按實際損失收取消費用。
•甲方於出發前30~16天之間取消者,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訂金50,000元或全額團費之75% (取其高者) 為取消費用。如乙方可證明實際損失超過上述取消費用時,則按實際損失收取消費用。
•甲方於出發前15天(含15天內)取消者,乙方將沒收甲方全額團費為取消費用。
•甲方若有訂位變更或取消,應以書面載明日期及內容,正式通知乙方,方為有效,以電話或口頭告知者無效。
•若遇國內或國外例假日,應提前通知乙方作業,以符合國際遊輪公司日期計算之規定。
【遊輪訂位入名單規定】
•甲方需於訂位時提供乙方正確名單及分房(須與護照英文姓名完全一致)。
•機船自由行訂位後不得更改任何旅客姓名。
•旅客為雙重國藉身份時(持一國以上護照),遊輪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。
•甲方需於出發前76天以上,繳交護照資料及行程必要之簽證資料,以利將其錄入遊輪公司資料庫
•若甲方未於以上期限內提供正確護照及簽證資料,而造成旅客無法順利登船,遊輪公司及乙方概不負責。
•旅客需委託乙方辦理簽證者,敬請提早辦理。
【責任問題】
•甲方參加遊輪旅遊均須遵守各國法律及船公司及船長之規定與指示,並自行檢查、持有旅遊期間所需之有效護照、簽證及相關旅遊文件。旅客應自行確認護照效期須自返國日起至少六個月以上,並備妥各國入境所需簽證及相關文件。若因證件不符規定致無法登船或入境,相關責任及衍生費用由旅客自行負擔。
•旅客若因自身問題而被拒絕入境或拒絕登船者,其旅費恕不退還。若因此所需額外費用,如交通安排、住宿等須由其個人負責,概與乙方無關。
•遊輪特別協議書請洽客服索取。
